明天看见颁布新政,关于点赞也属于评论,就写了篇文章,提醒你们注意不要轻易点赞,要注意甄别,有须要看的请移步-新政来了,别轻易点赞了。
结果这个文章,截至到目前,有了近8万的阅读,四千条的评论。有一些网友评论说,网信办辟谣了,不存在点赞被追责。实际上,这个规定很早就下来了,只不过步入12月,要即将施行,才导致一波热议。
我们搜一下这个规定,能够清楚好多问题。并且,好多人也不习惯去搜索,去甄别。所以,按照你们的评论,仔细看过相关规定后,对疑惑较多的三点作出解答:
第一:不良信息的定义和范围
我们可以看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整治规定》:
其中,对于不良信息的定义:
文字版:
第七条网路信息内容生产者应该采取举措,防范和谴责制做、复制、发布富含下述内容的不良信息:
(一)使用夸张标题,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;
(二)炒作绯闻、丑闻、劣迹等的;

(三)不当评介自然水灾、重大车祸等灾难的;
(四)带有性暗示、性勾引等易使人形成性联想的;
(五)凸显血腥、惊悚、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;
(六)煽动人群歧视、地域歧视等的;
(七)鼓吹粗俗、庸俗、媚俗内容的;
(八)可能引起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背社会公德行为、诱导未成年人不良癖好等的;
(九)其他对网路生态导致不良影响的内容。
这样你们凑合很清楚哪些是不良信息了吧。重点我想提示的是注意第一,第六,第七,第八,对于自媒体,内容创作者尤其重要,对于网友也是很容易不留神点赞的。
第二:平台的责任与用户(网友)的责任:
好多网友说,不良信息是网站发布的,网站有责任,我点赞没责任。我想说,这是两件事,网站有网站的责任,网友有网友的责任。
先看下规定:

啥意思呢。简单说,有三点:
一是点赞跟评论,回复,留言,弹幕等一样都是评论;二是网站等是评论服务的提供者,也就是主体;三是,网友是属于这个服务的用户。
再具体看下网站的责任。简单说,对用户进行管理,内容初审,如发觉不良行为,进行一系列的管理:
使用者,用户(网友)的责任,简单说,就是不能发布违规和国家规定严禁的内容。还有跟点赞相关的,也就不得通过“推荐回帖评论信息”等,“谋取非法利益,恶意干扰回帖评论秩序,欺骗公众舆论”。例如,我们通过点赞点赞评论网站,使得某个回帖评论置顶,就属于推荐。假如是恶意,甚至谋取利益的点赞,那就有可能会担责。这也是最重要的要提醒你们的。
总结下,也就是说,假若出现了点赞不良信息的行为,网站作为主体,有不可推脱的责任。首先,网站有初审内容的责任,也就是好多网友说的,假若出现了不良信息,这么就是网站的责任;其次,网站有对给不良信息点赞行为进行初审和管理的责任,因而,一些误点赞的同事,也就不用担忧了。
第三:还要不要点赞,如何点赞
前面我们明晰了不良信息,以及网站主体和用户(网友)的责任,你们应当就很清楚了。可以点赞,完全没有问题。万一点赞了不良信息,也不用过分担忧,能撤消最好。网站是责任主体,我们只是次要责任,但是也没这么大的责任。
最后点赞评论网站,还是要提醒一点,网路并非法外之地。点赞需甄别,发言需理智。
欢迎你们给我点赞,哈哈。


